中国欧盟商会《碳中和:欧洲企业助力中国实现2060愿景》
2022-07-26

中国欧盟商会联合罗兰贝格于5 月25 日发布了《碳中和:欧洲企业助力中国实现2060 愿景》报告。基于对欧盟商会会员的问卷调查和广泛的访谈,报告明确了中欧双方可深化合作的领域,助力中国获得先进技术和整体解决方案,以加快其碳中和进程,早日实现“30·60”目标。

习近平主席于2020 年联合国大会上所作出的郑重承诺,体现了中国已深刻认识到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中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必须兼收并蓄,才能充分利用好手头的所有工具。这就要求中国对能源经济结构和各个行业从根本上进行重塑,加快发展新兴技术和价值链,并增强全社会的环保和节能意识。

由于需要遵守欧洲严格的环保法规、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以及履行企业的全球碳中和承诺,欧洲企业具备足够能力帮助中国实现“30·60”双碳目标。调查表明,在华经营的欧洲企业中,67% 的企业已经设立了碳中和目标并开始采取行动,40%的企业已经在中国建立起脱碳团队,其中许多团队直接向董事会汇报。然而,目前仍存在三大障碍影响欧洲企业全力参与中国的碳中和进程。

首先,政府需要在中央、地方和行业层面给予更多政策指导,帮助企业从现在开始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以顺利实现2060 年碳中和目标。虽然中国已在逐步推出“1+N” 政策体系,但该体系有待尽快充实和完善。65%的受访企业表示,由于缺乏来自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产业指导及最佳实践分享,企业可能无法实现其脱碳目标。

此外,中国需要建立一个更加透明、开放和灵活的电力市场。虽然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设上处于全球领先地位,但现存的种种障碍使企业无法充分利用资源。69% 的受访企业将此视为严峻挑战。难以获取足够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或将影响企业在中国的脱碳计划。中国的碳排放交易体系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加速部署。

最后,由于市场开放不充分、标准不统一以及企业和消费者缺乏相关意识,先进的绿色技术在中国的引入和推广受到阻碍。例如,中国欧盟商会发布的《商业信心调查2022》( 发布于2022 年6 月20 日) 的数据显示,54% 的来自环境行业的受访企业反映因市场准入限制或监管障碍而错失商机;31% 的受访企业认为,中国低碳文化的缺失可能会阻碍他们实现脱碳目标。并且,有必要建立统一的标准,从而为切实开展“绿色”投资的企业提供保障, 并消除“漂绿”现象。

尽管中国设立的“30·60”目标非常宏伟,但中国欧盟商会会员相信,只要中国利用好手头的所有工具,包括深化市场改革、成熟的欧洲技术,以及通过实地实践开发获得的全面的解决方案,就能实现这一愿景。欧洲企业已经在欧洲本土市场上与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组织积开展密切合作,积累了扎实推进碳中和的丰富经验,因此他们能够在助力中国碳中和方面做出有力贡献。然而,欧洲企业在华仍面临诸多挑战,导致其难以施展所长。这些挑战包括:

  • 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和行业层面,缺乏对具体脱碳措施的明确规定;

  • 尚未建成透明度高、灵活开放的电力市场和成熟的碳市场;

  • 可再生能源的可及性问题;

  • 投资壁垒;

  • 绿色价值链发展不健全;

  • 低碳文化在中国尚不普及。

实现碳中和是全世界当前最紧迫的共同使命。至少某种程度上, 这也是有史以来第一个所有大国设法联合保持一致的共同主题。因为他们明白,温室气体没有“护照”,全球变暖超过2℃将会产生灾难性的社会经济后果,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首当其冲。

中国的30/60 挑战

1978年,中国秉承“摸着石头过河”的精神开启了改革开放的进程。这种精神符合中国的国情,引领中国谨慎而又稳健地走上开放之路,最终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当时的中国在各个方面仍是一个发展中经济体,因此,完成入世的每一步和每一个条件都经过了仔细斟酌。

曾经有些世贸组织成员以为, 中国入世后将会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但中国却保持了自己的节奏。这让中国可以有选择地向外资开放需要引入的技术和/ 或竞争的经济领域,同时又能保护本土企业,从而在战略性经济领域壮大规模,夯实能力(2015 年《中国制造2025》规划的推出,使这一计划变得更为具象,其中明确列出了中国决心自力更生的战略产业)。

如今, 中国经济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并通过重点发展制造业和外贸,确立了其“世界工厂”的地位。这种经济模式虽然以惊人的速度推动了经济增长, 但也付出了巨大的生态代价。过去四十年间,由于过度依赖廉价、高污染能源(主要是煤炭)来支撑制造业经济,中国的环境迅速恶化, 导致大量土壤出现贫化,产生大量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并且在能源供应、整个工业和社会系统中排放了大量温室气体。

1988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成立,气候危机由此成为全球关注的议题。自那时起,中国在相关讨论中的参与程度日益提高。1993年, 中国批准了1992 年地球高峰会议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1998 年,中国作为非附件一国家签署了《京都议定书》, 并于2002 年正式批准。按照《京都议定书》对非附件一国家的规定,中国只需采取适合本国国情的减排行动(NAMA)。对此,中国宣布其“旨在以......符合自身能力的方式,并根据......[ 其]...... 国家发展目标来减缓温室气体排放”。1994年3 月,中国正式通过了《中国21 世纪实际议程——中国21 世纪实际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

在“十一五”期间,中国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并将其作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首次付诸实施。然而, 到 2004 年, 中国的碳足迹已经位居世界首位,因此诸如低碳技术投资、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排放物浓度控制等内容便出现在了“十一五”规划中,相关内容在“十二五”规划中占据了更加突出的地位。关于《京都议定书》, 中国有些人认为,发达国家排放的温室气体是造成当前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因此发达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上负有主要责任。然而,有关 2019 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量高于全体发达国家的总和的报道让人们对这一看法表示怀疑。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其碳排量约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29%,而中国GDP 约占全球的19%。因此, 中国的碳强度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约为欧盟的三倍。

随后,中国对应对气候变化作出郑重承诺。2020 年9 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上宣布, 中国将力争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30·60”目标),将应对气候变化列为中国的重要政策议程。

促使中国做出该承诺的原因, 并不仅仅由于外界施压,也并非效仿欧洲2050年碳中和承诺和欧洲绿色协议。关键因素在于中国面临着愈加频发的极端天气和环境损耗所造成的巨大代价(约占GDP 的9%), 同时中国也认识到,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人类迫在眉睫的生存选择,其中也蕴含经济发展机遇。

努力实现碳中和目标已经成为国家的重要任务,全国各地政府和企业都必须积极落实和推动。在习主席做出的重要承诺的推动下,中国的“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将“绿色发展”作为一个重要支柱, 成为建设生态文明不可或缺的部分。然而,虽然中国最高领导层已明确承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必要性, 但“十四五”规划中并尚未列出具体目标。“十四五”规划中提及的一些目标,包括在未来5 年内将二氧化碳强度降低18%,将能源强度降低13.5%,都略欠雄心,也无法实现自上而下的碳峰值和碳中和承诺。虽然包括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内的各部委和政府机构都发布了各自负责领域的“十四五”规划细节,但仍然尚未明确如何落实“30·60”目标。这使得2025年将成为除2030 年、 2060 年以外另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在 2025 年之前, 中国亟需健全“1+N”政策体系框架, 并进一步细化各省、市地方政府和产业层面的具体工作。

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需要在极具挑战的条件下实现碳中和目标。欧洲企业意识到了这一点,并认识到这将使其更难实现在中国乃至全球市场的脱碳目标。

欧洲是在人均用电量和整体能源强度下降的情况下朝碳中和目标迈进,而在中国,尽管能源强度每年略有下降,但人均用电量仍在继续增长。中国的经济增长依然高度依赖制造业以满足国内外需求。诚然,中国正致力于向服务型和消费型经济模式转变,将有望带动能源强度显著下降,但转型之路依然任重道远欧洲在华企业认为,中国实现“30·60”目标所面临的主要挑战, 在于如何保障能源安全的同时,减少工业对廉价能源的依赖;此外,当前中国能源结构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偏低。

大部分欧洲在华企业都需要履行本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脱碳承诺, 并且已作出相对成熟的战略布局:40% 的欧洲企业已经建立起脱碳团队,其中有许多企业的相关团队直接受董事会的领导;67% 的欧洲企业已经完成基本的准备工作。

因此,中国在实现碳中和目标的过程中,不需要另起炉灶。欧洲企业已经在欧洲本土市场采用了有效的脱碳技术和全面的解决方案, 并希望在该领域与中国积极合作, 助力中国实现“30·60” 目标,进一步深化中欧产业合作。

在欧洲,推动欧洲企业脱碳有两个最重要的因素:一是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要求,二是监管。如此一来,企业既要履行自己的企业承诺,又有义务遵守全球范围内的法规,这就形成了一种相互促进的局面。

在政府层面,欧盟已经颁布《欧洲绿色新政》并在成员国中深入推广。正如中国各省市那样,欧盟各成员国间发展水平也参差不齐,各自具备独特的社会经济条件,这就使得欧盟理所当然地成为中国在制定切实可行的脱碳政策时的制度性合作伙伴。

中国还面临着一个不太明显的挑战,即国内思维理念需要得到彻底转变,这首先要从地方政府做起。目前,地方官员仍然只顾完成眼前的业绩任务,而无法目及更宏大的全景(这正是导致2021 年出现电力短缺和拉闸限电情况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当地方政府接到有关脱碳的关键绩效指标时,他们为实现目标而采取的方法和手段缺乏严谨性和科学性。要解决这个问题, 应当进一步调整中国的环境治理模式,建立更有效的激励和问责机制, 提高地方执法的效率和专业性。

在企业文化和消费社会中,也需要在更广泛的层面加深对气候变化的理解,还需要执行国际通用的统一标准,从而杜绝“漂绿”现象。这可以通过建立起一个更透明、可追责度更高的企业碳排放量的披露框架,来加快这一进程。

所有在华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一套统一的环境保护标准,并接受独立第三方机构作出的严格的环保评估,采用完善的国际标准。中国可以根据其经济和产业状况进行适应和调整,在建设全球性的碳市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而不是引入新的地方标准,那将使其变得更加困难。

尽管面临这些挑战,欧洲企业仍然相信中国能够实现其既定目标:75% 的企业相信中国能够到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78% 的企业认为中国能够在2060 年实现碳中和。

结论

中国和欧盟都对实现碳中和做出了正式承诺。双方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有必要在价值链和供应链上彻底重塑经济和社会模式,同时在商业和公众层面推广低碳文化。

中国成功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 在于是否能够合理利用尽可能多的专业知识。这就需要中国不断放宽市场准入, 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公平度,从而允许欧洲企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这方面,中欧双方可以明显实现互惠互利。中国在吸收和发展欧洲技术的同时,也能帮助欧洲技术进一步改进和本地化。欧洲企业还可以通过全方位的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解决方案,包括资源循环利用、能源效率、需求侧电气化、区域能源模型、储能、绿氢和能源系统数字化等,为中国的“30·60”目标做出重大贡献。

然而,值得警惕的是,中国政府实现碳中和的美好愿景有可能受经济“脱钩”的严重影响。实现“30·60”目标的巨大挑战要求中国必须采取更加开放的合作方式,而不能仅靠自身力量。因此, 中欧双方必须继续坚持多边主义,保持开放姿态,积极推进双边交流与务实合作,并确保双边贸易和投资渠道的完全畅通。

文 / 贾可尼Guido D. Giacconi

中国欧盟商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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