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于UNFCCC网站 https://unfccc.int/zh/news/shifangqihouxiongxin-balixiedingdiliutiaozaicop28shangdeyiyi
联合国气候变化新闻,2023年12月10日—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中,一个明确的目标迫在眉睫: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43%,将全球变暖限制在1.5摄氏度。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和主要气候科学家警告说,要避免气候变化带来的最坏影响,就必须实现这一目标。
然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UN Climate Change)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目前各国国家自主贡献的承诺和该目标之间存在巨大差距。到2030年,各国的排放量将比2010年增加9%。
然而,这一挑战并非不可克服。
一个紧迫的问题是,当许多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目前还没有必要的手段或资源来实现整个经济向低排放未来的过渡时,如何期望它们根据《巴黎协定》提出雄心勃勃的气候承诺?
这就是《巴黎协定》第 6 条发挥作用的地方。该条款使国际合作成为可能,以应对气候变化,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
根据第 6 条,各国可以利用三种工具:
这些工作的核心是联合国新的高环境完整性碳信用机制,该机制在第6.4条下具有独特地位,允许各国提高气候目标并以更经济的方式落实国家自主贡献。
该机制确定并鼓励可核查的减排机会,吸引资金以实施减排,并允许国家和其他团体之间开展合作并从中受益。
它还可以成为发展中国家气候融资的来源,其中一部分收益将用于适应资金,以增强抵御不可避免的气候变化影响的能力。
格拉斯哥 COP26 会议为碳市场奠定的基础目前正在 COP28 会议上进行微调。以下是根据《巴黎协定》第 6.2、6.4 和 6.8 条所开展讨论的摘要。
COP28 会议上的 6.2 条
第 6.2 条允许各国通过双边协议直接交易碳信用额度和其他标的,如以吉瓦为单位的可再生能源电力。
其中包括对以下内容的关注:
COP28 会议上的 6.4 条
负责运行新的国际碳信用机制的联合国机构最近就该机制下的方法学和温室气体清除量的指导建议达成一致,目前正在迪拜由《巴黎协定》缔约方大会(CMA)进行审议。
方法指南
在制定第 6.4 条机制下碳信用方法的过程中,各缔约方正在讨论提供进一步的指导,以指导监督机构明年的工作。
如果方法指导意见获得《议定书》/《公约》缔约方会议通过,将允许在第 6.4 条机制下提交新的方法。
展望来年该机制的运行,监督机构将成立一个由10名技术专家组成的方法学小组。该小组将发挥关键作用,协助监督机构制定方法工具,促进既定标准的实施。
温室气体清除指南
缔约方还在6.4条监督机构技术专家提供的更广泛背景下审查建议的温室气体清除指南。
包括在项目的整个活动周期内考虑指导意见,并考虑到在登记单个清除量单位之前必须遵循的复杂程序,包括利益相关方批准、东道方批准和保障评估。
展望未来,缔约方的任务是为监督机构提供更多指导,以便为新巴黎碳信用体系的运行制定所需的详细标准和工具。
COP28 会议上的 6.8 条
6.8条为缔约方提供了非市场合作的机会,以实施减缓和适应行动。其中包括:
第6.8条将协助参与缔约方以综合、整体和平衡的方式,包括通过减缓、 适应、资金、技术开发和转让以及能力建设,实施其国家自主贡献,它还将有助于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
非市场方法不是 “交易”,不受第 6.2 条规则或第 6.4 条机制的监管。
COP27之后,第 6.8 条已进入全面实施模式。在迪拜,缔约方正在讨论从COP28 结束到 2024 年 6 月波恩附属机构会议期间的实施工作。
其中一项工作是在COP28上重点完成网络平台的开发,该平台将记录非市场方法,缔约方可在此分享其实施经验。
下一步工作是什么?
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SBSTA)的技术讨论已于 12 月 6 日结束,有关第 6 条的议程项目现已转交《议定书》/《公约》缔约方会议,谈判将在COP28的第二周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