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AP:中国发布《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08-06

2024 年 7 月 2 日,中国生态环境部 (MEE) 发布了《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文)。草案规定了这两年发电行业单位发电量和供热量的配额分配数量。

分配方案涵盖约 2200 家燃煤和燃气发电厂,年排放量为 50 亿吨。该计划为四种类型的发电厂设定了不同的分配基准:装机容量超过 300 兆瓦阈值的常规燃煤发电厂;装机容量低于该阈值的常规燃煤发电厂;非常规燃煤发电厂(如煤矸石、煤泥和水煤浆);以及天然气发电厂。

2023 年提出的四个基准值均低于 2022 年的基准值。燃煤发电的基准值有所收紧,降幅从 6.5% 到 18.8%不等,而热力发电的基准值则降低了 3.8% 到 6.1%。 在一份解释性文件(中文)中,能源与环境部给出了以下削减理由:

  • 覆盖范围的变化: 2022 年的基准包括外购电力和热力的间接排放。这些排放已被排除在新的分配计划之外,因为它们占电力行业总排放量的比例不到 0.1%。
  • 计算方法的变化: 之前的分配计划依赖于一些内部数据,第三方核查人员很难对这些数据进行核对。为确保公平,新草案重新定义了产出并调整了一些计算系数。因此,采用新方法后,强度将降低,基准值也相应降低。

除更新基准值外,计划中概述的其他变化包括:

  • 改为一年履约周期: 前两个履约周期涵盖两年(2019-2020 年、2021-2022 年)的排放量。根据新计划,将每年履约一次。
  • 改变结转和借款规则: 现在限制结转业务,以增加市场流动性。相当于 2019-2024 年纳入实体的净销售配额 1.5 倍的配额将有资格结转。现在不允许从后续履约期借出配额。

前两个履约周期中,分配计划都是在适用期即将结束时发布,并且法规具有追溯力,而新的方案草案则是在其覆盖期结束前六个月发布,这标志着法规调整时间的转变。关于该征求意见稿的短期公众咨询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结束。目前,生态与环境部将对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审议,然后最终确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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